中國大陸海關總署早前頒布的「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」下個月起正式施行。聯合報系資料照/記者陳睿中攝影 分享 facebook 大陸海關6月1日起將對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遞展開全面監管,對於旅客入境攜帶物品,若不在「自用合理數量」範圍內等五種情況,海關將暫不予放行,並對物品進行暫存。大陸海關總署早前頒布的「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」下個月起正式施行。據上海「勞動報」報導,公告中所謂「自用」是指旅客本人自用、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。「合理數量」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。報導稱,業內人士對新政策的理解是,比如以皮鞋為例,個人正常攜帶一、兩雙皮鞋入境不受影響,但如果一名旅客攜帶五、六雙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入境,就可能就會被認定為用於商業用途,不予放行。亦即,如果在海外購物數量太大,下個月起在入境大陸通關時將面臨行李被扣暫存的問題。報導還舉例稱,例如旅客若從香港、澳門前往大陸可免稅帶回香煙200支(一條),從其他地區可免稅帶回香煙400支(兩條);光碟:單碟(盤)發行的音像製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;成套發行的音像製品,每人每次3套以下。至於手機、照相機、筆記型電腦均屬不予免稅商品,必須按規定徵稅。大陸民眾如需從大陸境內帶出並帶回的,必須在出境前主動向海關申報,並填寫申報單,在回國時主動向海關人員出示申報單即可免稅驗放。報導稱,此次「通知」對於五種行李暫不放行的情況包括:一、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;二、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範圍,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;三、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,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,其尚未辦理的;四、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、內容存疑,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、鑒定、驗核的;五、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。對於海關暫不予放行的物品,自暫存之日起3個月內,旅客應當辦結海關手續。逾期不辦的,由海關依法對物品進行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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